
厂房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需严格遵循**法规及行业标准,核心要求涵盖责任主体、维护周期、设施类型管理、档案管理及人员资质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责任主体明确
法定主体:依据《消防法》第十六条,建筑使用单位(如企业、事业单位)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直接责任主体,需确保设施完好有效。产权单位承担总体责任,若委托专业机构(需具备消防技术服务资质),需签订书面合同并监督服务质量。
专业机构要求:维护保养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禁止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操作。消防部门仅负责监管,不直接参与维护。
二、维护保养内容与周期
日常巡查(每日):
检查消防控制室、泵房、报警阀组等关键部位设备运行状态,如报警控制器指示灯、主备电源切换、消防水池水位、管网压力等。
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发现故障1小时内上报,24小时内处置。
月度维护:
测试火灾探测器(抽检8%-10%)、手动报警按钮、声光警报器功能;检查消防水泵启动、稳压泵压力、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测试流量/压力/联动)。
清理报警控制器灰尘,检查线路紧固性;测试应急照明应急切换(断电后≤5秒点亮)及疏散指示方向。
季度维护:
深化检测:火灾探测器灵敏度测试(感烟探测器阈值≥0.015%obs/m)、排烟口联动逻辑、防火卷帘升降功能、应急照明蓄电池容量(放电时间≥90分钟)。
检查自动喷水系统报警阀组渗漏、延迟器排水,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口完好性;测试防排烟风机风速/风压达标。
年度检测:
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测,覆盖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消火栓、防排烟、应急照明等系统功能,出具检测报告并存档≥5年。
重点单位每季度自行专项检测(如水泵启动、报警联动),年度检测需包含系统联动逻辑验证。
三、设施类型专项管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日检查控制器状态,月度测试探测器报警功能,季度检查线路绝缘电阻(≥20MΩ),年度模拟火灾/故障报警测试主备电切换及备用电源续航(≥8小时)。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日检查稳压泵压力,每周检查喷头无碰撞/变色,月度末端试水放水测试,季度检查水泵接合器及管网防腐,年度全面放水测试(干式系统充气压力、预作用系统联动逻辑)。
消火栓系统:每日检查消火栓箱器材齐全性,每周测试消防水泵远程/就地启动,季度屋顶试验消火栓放水(压力≥0.15MPa),年度管网阀门启闭标识及防腐处理。
防排烟系统:每日检查风机控制柜状态,每周检查风口开闭灵活性,季度手动/自动启动风机测试风速/风压,年度防火阀(70℃/280℃熔断关闭)及反馈信号测试。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每日检查灯具外观无破损,月度测试应急切换功能,季度检查蓄电池容量,年度模拟主电故障测试系统联动疏散方向切换。
防火分隔设施:每月检查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季度测试防火卷帘联动逻辑(两步降/一步降),年度测试背火面温升符合标准。
四、档案管理与人员要求
档案管理:建立“一建筑一档”,包含设计图纸、设备清单、安装调试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检测报告、故障处理单等,纸质和电子档案双备份,保存期限:施工/验收资料长期保存,巡查记录≥1年,检测/维护记录≥5年。
人员资质:维护保养人员需持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每年参加≥24学时专业培训,熟悉设施原理及故障处理流程。
五、故障处理与应急措施
发现故障需立即组织修复,重大故障(如水泵无法启动)48小时内出具维修方案,修复后72小时内跟踪验证功能。
设施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属违法行为,需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如增设临时灭火设备)并报消防部门备案。
六、合规与监督
遵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等**标准,接受消防救援机构定期监督检查。
厂房特殊场景(如重危厂房、可燃物品仓库)需强化设施维护,如增加巡查频次、配置防爆电气检测等,确保符合行业专项标准。
综上,厂房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需形成“制度-执行-监督”闭环,通过责任明确、周期规范、记录完整、人员专业,确保设施在火灾发生时可靠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咨询邮箱:
消防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