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场馆需要进行消防维保,并需配备多种消防设施,具体说明如下:
一、活动场馆必须进行消防维保的依据
法律强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需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存档备查。活动场馆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监管对象,必须严格履行此义务。
安全风险防控活动场馆通常容纳大量人员,且可能举办演出、会议等活动,用电设备多、可燃物集中,火灾风险较高。定期消防维保可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行业规范要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明确要求,高层公共建筑和大型活动场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需对共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活动场馆需配备的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功能:实时监测火情,通过探测器(如烟感、温感)发现火灾后,自动触发警报并通知消防控制室。
配置要求:需覆盖场馆所有区域,尤其是舞台、观众厅、设备间等重点部位。
消防供水与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包括消火栓箱、水带、水枪等,用于初期火灾扑救。需确保栓口静压符合设计要求,水带无霉烂,破玻按钮功能正常。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过喷头喷水灭火,适用于舞台、观众厅等大面积区域。需定期检查水流指示器、喷淋头、管道等是否完好。
灭火器:根据场所火灾类型配置(如A类灭火器用于固体火灾),每层至少配置2具,并定期检查压力、有效期等。
防烟排烟系统
功能:通过机械加压送风或排烟设施,减少烟雾蔓延,保障疏散环境。
配置要求:观众厅、内走道、舞台等需设置排烟设施;地下或密闭场所需同时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功能: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配置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需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且保持畅通无阻。
消防广播与警报装置
功能:在火灾发生时统一指挥和通知人员疏散。
配置要求: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需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确保火灾初期能及时播送警报并消除画面、音响。
防火分隔设施
功能:通过防火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等,阻止火势蔓延。
配置要求:房间之间需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与建筑其他部位之间需采用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消防电梯与救援口
功能:便于消防人员快速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救援。
配置要求:高层活动场馆需设置消防电梯,并确保其运行正常;建筑外墙需设置消防救援口,便于外部救援。
三、消防维保的具体内容
定期检测与维护
对消防设施进行年度全面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
定期检查消防供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清洁、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控制器等设备。
故障排除与维修
及时发现并修复消防设施故障,如消火栓漏水、喷淋头堵塞等。
对老化或损坏的消防设施进行更换,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记录与存档
完整记录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情况,并存档备查。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咨询邮箱:
消防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