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工厂部分升级消防设施必须进行报备,具体流程及要求需严格遵循**及地方消防法规,以下是系统性说明:
一、法律依据与报备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核心要求
第十条明确,所有建设工程(含改建、扩建)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规定,特殊建设工程(如大型工厂)需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工程需备案并接受抽查。
关键点:即使仅部分升级(如更换喷淋头、调整防火分区),若涉及消防设施变动,均需报备。例如,南京规定“仅维护保养原消防设施且不改变原设计的,可简化流程”,但升级改造通常需全流程审批。
地方性规定差异
北京市:小微改造(如300㎡以下)可通过“告知承诺制”网上办理,抽中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300㎡以上需到行政审批中心提交材料,包括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单位资质、检测报告等。
其他地区:如上海要求提供原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否则可能延误审批;南京对既有建筑改造明确“仅维护保养无需审批,升级改造需全流程办理”。
二、报备流程与关键步骤
前期准备
确认改造范围:区分小规模(如局部设备更换)与大规模改造(如系统扩容、防火分区调整)。小规模可能简化备案,大规模需全流程审批。
设计单位资质: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文件需包含改造前后对比图、水力计算书、设备选型参数等。
材料清单: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竣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如管道焊接照片)、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等。
审批流程
消防设计审查:向住建部门提交设计文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通过后获取《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施工备案:提交施工备案表、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消防产品CCCF认证清单等。部分地区对300㎡以下项目可走“告知承诺制”,直接开工后抽查。
竣工验收:施工完成后,委托CMA认证机构进行系统联动测试(如消火栓压力、报警系统覆盖率),住建部门现场核查设备安装与设计一致性,验收合格后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特殊情形处理
历史建筑改造:需额外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管道明装并做防锈处理,采用无线报警系统替代传统布线。
施工期间安全:分区域施工,保留临时消火栓和灭火器,夜间停工时恢复报警系统值守状态,确保消防系统持续有效。
三、风险规避与注意事项
合同条款:建议约定“验收包过”条款,将款项支付与验收节点挂钩,避免因验收不合格产生额外成本。
资料留存: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竣工图纸等需长期保存,作为后续抽查或复验的依据。
整改与复验:若验收不合格,需根据意见书明确整改项(如喷淋末端压力不足),由施工单位免费返工后提交复验申请,通常7个工作日内完成。
总结:工厂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必须报备,流程涉及设计审查、施工备案、竣工验收等环节,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及地方规定,确保改造工程合法合规,保障消防安全。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专业消防工程公司,明确具体要求并留存完整过程文件,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