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种情况下,建筑场所需要设置消防水池以确保消防安全。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情况和建筑场所:
需要做消防水池的情况
市政给水管网无法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且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建筑高度或消防供水特殊要求: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需要设置消防水池以确保消防用水的可靠性。
特殊场所和用途:
耐火等级较低或可燃物较多的厂房,如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多的高层厂房,以及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厂房。
占地面积较大、建筑密度较高的可燃材料堆场。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这类场所存储有大量的易燃、易爆物质,一旦发生火灾或泄漏事故,后果严重。
商业建筑,如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等,这些场所人员密集,火势容易蔓延,需要确保足够的消防用水。
医院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同样需要设置消防水池以应对可能的火灾风险。
需要消防水池的建筑场所
商业建筑:如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等,这些场所人员密集,火灾风险高,需要设置消防水池以提供足够的消防用水。
工厂和仓库:特别是储存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消防水池可以确保消防车能够就近取水,提高灭火效率。
医院和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型场所,医院和学校同样需要设置消防水池以应对火灾风险,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特殊工业场所:如耐火等级较低的厂房、可燃材料堆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等,这些场所由于存在特殊的火灾风险,因此需要设置消防水池以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在设置消防水池时,还需要考虑以下要求:
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h)。
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
综上所述,消防水池的设置是确保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建筑场所的特点进行合理规划和设置。